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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施暴者“无处遁形”
2022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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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施暴者“无处遁形”



  □赵春晖

  1月19日,一段男子当着孩子面殴打妻子的家庭监控视频在网上流传。此后,有网友发布疑似被家暴妻子发在朋友圈的控诉。根据控诉中的信息,有网友锁定家暴男子姓名和工作单位。20日凌晨,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回应称,关注到公司综合部副经理殴打妻子事件,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涉事人予以停职,并移交集团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公司已派负责人到家中看望慰问其妻子。同时,据当地有关部门消息,已将掌握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本报今日06版)
  不清楚具体是什么原因,竟让一名丈夫对自己的妻子产生如此大的怨恨,下如此狠手,甚至丝毫不顾及孩子的感受。但无论原因如何,实施暴力都是可耻行为、违法行为,社会不但要对暴力行为持“零容忍”态度,更要让施暴者“无处遁形”。 
  近年来,社会在不断进步,但家暴现象似乎并没有减少。其中原因,除了女性弱势地位外,也与社会对家暴的漠视有一定关系。很多人觉得,家暴是家务事,清官难断家务事,外人最好不要干预,这种态度无疑纵容了家暴现象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家暴并非家务事,而是恃强凌弱的暴力行为,这是在践踏法律的尊严。家暴行为一旦触及法律底线,必须由公权力介入,为受害者伸张正义。
  不过,正是由于家暴的隐匿性,给法院的事实认定增加了难度,也给了家暴这种恶性行为生存的空间。因此,家暴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反对家暴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而在遭遇家暴时,被施暴者不应瞻前顾后、忍气吞声、心存幻想,这样非但无法博得同情,反而会助长施暴者的暴力行为,甚至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留下一辈子的阴影。只有及时向公安、妇联等部门报案求助,为将来可能的法律程序留下必要证据,才能真正制止家暴行为的发生。
  该被施暴女子能够勇敢向公安机关报案,这种行为值得点赞。只有让家暴行为曝晒在阳光之下,让法律为受害者撑腰,确保家暴行为被依法严惩,才能有效防止弱势群体被家暴的深渊吞噬、造成更恶劣的后果。在曝光家暴恶行、谴责施暴者可耻行为的同时,社会也要对被施暴者施以援手,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心理帮助等,真正解除被施暴者的后顾之忧,让施暴者“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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