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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益阁)4月24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向社会公开发布今年第四批终生禁驾名单,其中潍坊有6人被终生禁驾。 记者梳理名单发现,6人均为男性,其中年龄最大的53岁,最小的23岁;驾龄最长的30年,最短的1年,皆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处罚措施,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两种犯罪情形可被终生禁驾。其中,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潍坊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要提升文明交通意识,为自己与他人的出行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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