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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伟)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2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我市在全国157个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中排名第22位,较2020年度上升11个位次,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表扬。 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自2011年开始,涵盖知识产权纠纷办案、跨区域执法协作等20项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支持各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创建知识产权强市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去年以来,我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以构建“严保护、强保护、大保护”工作机制为目标,强化组织保障,压实责任分工,狠抓措施落地,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开展专项行动,强化知识产权严保护监管力度。先后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打击商标恶意抢注”“地理标志保护”“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保护”“蓝天集中整治”系列行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66件,下达行政裁决书15件。 加强机制建设,确立知识产权强保护政策导向。与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市市场监管部门签订《胶东经济圈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一体化协作协议》,与市公安局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组织潍柴动力、歌尔声学等202家重点企业建立“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库”;对山东恒联新材料有限公司等4家拟上市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排查。 强化服务支撑,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完成寿光蔬菜集团等22家企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使用工作,全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达2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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