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评论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评论

第03版
都市新闻
 
标题导航
全国政商关系清白指数榜单 潍坊第二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
6月份CPI同比上涨2.5% 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
全市上半年为市场主体减负143亿元
国家公务员补录网上报名明天18时截止
谁给有蛆的门店打高分
2022年07月1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
  通告称,近年来,部分经营者公开或变相冒用军队名义,使用军队特定含义字样和图案,生产销售“军中茅台”“军队专供”等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形象,影响国家经济环境治理。
  为了维护人民军队良好形象、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经营秩序,六部门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营销宣传。严禁线上线下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
  通告明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指在商品或包装上印刷、刻制、铸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字样或者图案,易误导消费者、造成涉军负面影响的商品。而军事单位名称,则包括中央军委、各战区、各军兵种、武装警察部队及其他军队单位的全称或者简称。
  通告还明确,涉军特定含义字样,包括“军队”“部队”“解放军”“武警”“战区”“警卫局”“PLA”“CAPF”“PAP”“国防”“八一”“军用”“军供”“军中”“军需”“军服”“军品”“军队专供”“军队特供”“军队特制”“军品代销”“军品专营”等。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 公告热线:0536-819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