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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常方方 昌邑市民葛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事故导致葛某及电动自行车乘车人张某受伤。肇事者王某家庭条件困难,无力赔偿。而张某受伤严重却无力支付医药费。潍坊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昌邑救助服务站及时伸出援手,帮张某解决了燃眉之急。 日前,王某驾驶重型货车沿昌邑市西环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利民街路口右转弯时,与骑着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直行的葛某相撞,致使葛某及电动自行车乘车人张某受伤。张某多处损伤,出现失血性休克、脑出血等症状,被送至医院抢救。 在得知张某受伤严重,家庭困难,急需转院至济南进行手术后,昌邑救助服务站工作人员立即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程序,第一时间联系到张某的家属,及时开启了交通绿色救助通道,按照救助流程在最短的时间内将8万元垫付款拨付到位,为抢救伤者争取了宝贵的时间,及时化解了伤者张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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