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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路欣)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稳住就业,保障基本民生,我市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8月2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适用范围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下同)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 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缓缴费款所属期为7月至9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已完成属期7月份医保费缴纳的中小微企业,可缓缴费款所属期为8月至10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正处于职工医保中断缴费状态的中小微企业,补齐2022年6月及以前中断缴费后可享受缓缴政策。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对于缓缴期间职工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市医保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正常缴纳的,缓缴期间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含生育医疗费)可及时报销、应报尽报,确保参保人医保权益依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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