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在全省中心城区率先实施城市更新房票政策 |
征迁补偿享更多实惠更多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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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杰)8月9日下午,记者从奎文区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奎文区在全省中心城区率先实施城市更新房票政策。 今年以来,奎文区作为潍坊市中心城区的核心区域,更是全市城市更新试点任务的主战场、主阵地,主动扛起走在全市城市更新前列的使命担当,超前谋划、积极作为,把城市更新作为奎文发展的重大机遇。为了不断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加快建设“更好的奎文”,奎文区在全省中心城区率先实施城市更新房票政策。 本次推出的房票是奎文区城市更新过程中对被征迁的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仓储用房签订房票补偿协议生效后发放,且在特定时间、地域和范围内用于购房兑付的一种记名凭证。 本次实施的房票补偿与之前房屋征迁的补偿方式不同之处在于,在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基础上,在货币补偿中增加了房票补偿的方式,让被征迁人有更多选择。 用房票购房可以让群众获得更多的实惠。一是购房有补贴,自房票核发之日起3个月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金额12%的补贴;第4个月至第6个月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金额10%的补贴;第7个月至第9个月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金额8%的补贴;第10个月至第12个月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金额6%的补贴。二是兑付有利息,以票面购房使用金额为基数,按月利率1.8‰进行结算;票面未购房使用金额按承办银行兑付当日活期存款利率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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