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照顾女儿和患病的母亲,重庆的杨女士放弃了高薪工作,辞职在家。多年后,婚姻走到了尽头,丈夫起诉离婚。近日,重庆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准予两人离婚,判男方向女方支付经济补偿15万元。 林先生与杨女士2008年4月结婚。2013年1月,女儿出生,之后,杨女士辞职,成为了一名全职主妇。后来,两人在子女抚养教育、婆媳关系以及对杨女士母亲的照料等问题上不断发生矛盾,也让夫妻感情受到了伤害,直至分居。 林先生认为,双方处于分居状态超过一年以上,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他向江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离婚,女儿由其抚养,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案件审理中,杨女士表示,不同意解除与林先生的婚姻关系。杨女士认为,林先生作为父亲,一直对女儿的生活学习缺乏关心照顾,家中日常的家务劳动均由自己承担,自己结婚前本是高收入人群。如果离婚,女儿应由自己继续抚养,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倾斜,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林先生曾向法院起诉离婚,被驳回诉求。2020年4月,林先生与杨女士又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并报警,后来林先生离家并租房居住,女儿继续由杨女士抚养照顾。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女儿由杨女士抚养,林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至18周岁;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车辆分别归林、杨所有,个人账户资金及投资出资双方平均分割;同时,因杨女士负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认定林先生应给予离婚家务经济补偿15万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