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张兰军
近日,记者调查称河北省昌黎县法院大楼宛若“迷宫”,十几分钟都难以找到法院接待室的门,群众来访或办事也难见法官接待。对此,昌黎县法院院长回应称:目前法院正在进行相关的人员调整。 (7月19日《京华时报》) 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调解纠纷,处理矛盾,消除疑惑的地方。可在昌黎这儿,偌大一个法院大楼,却让来访群众前不见楼道门,后不见接待者。如此“迷局”环生,又如何让公众解心头之疑惑,除矛盾于萌芽? 对此,该法院院长的解释,更是让人费解。难道说,一个法院“人员调整”,就是其虚以待客,大玩“空城计”的理由?办事群众就得经受煎熬,上下左右寻个遍? 当然不应该。从公共服务上讲,如果说,法院人员一调整,就大门紧闭,二门上锁,接待冷淡,服务消极,那么,作为同属职能部门或服务行业的医院、学校、铁路、水电等部门,也大可在人事变动时,以“情况特殊”为由,空有其职,不尽其责。事实上,真那样,整个社会的运转岂不乱套?若再联系法院的特殊定位、特别职能,此番法院人员与来访人员“躲猫猫”,就更是不应该。 法院大楼像“迷宫”,根本而言,还是作为工作人员尤其是一把手,眼中无服务,胸中无百姓。如果真正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铭记在心,并想方设法落实到行动上,人员调整不仅不会影响到法院的服务质量与效率,更应成为服务上档次的一个大好契机。遗憾的是,昌黎县法院在这方面做得很不到位。 莫非,昌黎法院院长也属此次“人员调整”的范围?我看很有可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