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版:新闻超市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标题导航
儿童流浪严重地区相关领导将被追责
钱塘江大潮拍岸掀浪致三人溺亡
城乡居民将配备居民健康卡
富二代“卢美美”爆红
上海一工地排架倒塌
骗官书记王亚丽二审败诉
三家银行违规收费被罚
美向利比亚增派无人机
委内瑞拉囚犯狱内火并
柏林又发生焚车事件
2011年08月1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儿童流浪严重地区相关领导将被追责



  本报综合消息 据中国政府网18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已于近日发布。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不力、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严重的地区,追究该地区相关领导的责任。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建立民政部牵头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督促地方做好工作。民政部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各省(区、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情况,建立挂牌督办和警示制度。
  同时,要完善法律法规。抓紧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修订相关工作,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安置和源头预防等相关规定,规范救助保护工作行为,强化流浪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和保护,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还要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充分发挥现有救助保护机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作用,不断完善救助保护设施。要加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队伍建设,合理配备人员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倾斜政策,对救助保护机构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