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原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王亚丽等人职务侵占、行贿一案有新进展,河北衡水市中级法院18日二审作出裁定:维持一审判决,驳回王亚丽等人的上诉。 衡水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一审认定王亚丽等人职务侵占、行贿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其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亚丽“造假骗官”事件曾轰动一时。该案今年4月21日在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开庭审理,6月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亚丽被判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被告人周东风、肖和利等也分别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