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8日宣布,中信银行总行、兴业银行总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擅自推迟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时间,分别被罚款200万元、200万元和180万元。 发展改革委表示,对3家银行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目的在于提醒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推迟执行监管部门的文件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以此为戒,切实提高依法收费意识,自觉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