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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市日前提高了离休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记者从潍坊市人社局了解到,增发的生活补贴已发放到全市2000多名离休老干部的手中。 根据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社部《关于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精神,在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日前联合发文,为全市离休干部提高了生活补贴标准。市直及各县市区认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快速行动、准确核算,确保工作到位。 离休干部提高的补贴标准和发放范围为: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三个月的基本离休费;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半月的基本离休费;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对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作为生活补贴。 (见习记者 王慧 通讯员 王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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