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担保贷款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资金保障 |
有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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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8月31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创业环境,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财政、银行等部门通力合作,深入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人员提供有效、及时的资金扶持,有力地推动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开展。截止到2011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166笔,贷款20386万元,带动就业2.62万人。 小额担保贷款是一项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好政策,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贷款,财政给予贴息。目前,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由最初的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七类自主创业人员。 记者了解到,随着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开展,除了贷款范围不断扩大,贷款额度也不断提高。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已由最初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大中专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8万元;城乡妇女自主创业,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8万元(家庭服务业10万元)。对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组织起来创办企业的,根据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一般在10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而在担保方面,把原来要求由2个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反担保的条件,放宽为三人以上联保、一个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个体私营经济实体以及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有价证券等资产抵押中任选其一,作为反担保条件。反担保门槛不断降低。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范围在不断扩大。个人或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除国家限制行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微利经营项目的,个人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贴息。 有关人员介绍,中心城区贷款申请人(个人或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申请人(个人或企业)可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领取填写《潍坊市小额担保贷款推荐表》,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推荐手续。申请人持推荐表等相关材料即可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有关人员提醒,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申请人,应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贷款利率按季或月归还贷款利息,待本金、利息全部归还后,到经办银行办理贴息手续。
(记者 秦国磊 通讯员 王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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