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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栋
近日,11岁新生许恒瑞入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一事引发诸多关注。不少法学教授提出,学习法律需要有一定的社会认知和阅历,11岁的学生读法学甚至是“揠苗助长”。 (9月12日《法制晚报》) 大家近来广泛质疑徐恒瑞并非天才,而是靠富豪爸爸暗箱操作入读的人大。抛开这个不谈,即使他真的是天才,是否应该读法学也值得探究。语数外学得好不代表就能学好法学,不了解社会,没足够的阅历与社会常识很难学好法学。 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是严禁向未成年人传播含有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内容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的。但法学专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该专业学生要接触甚至熟记大量的案例,这其中就有很多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暴力、强奸、凶杀、虐待等信息。对一个尚未发育成熟,心智还不健全的未成年人来说,过早接触这些负面信息无疑有损其心理健康,也会影响他的正常成长。人大法学院收这学生前有没有考虑过相关法律条文的限制? 11岁入读法学院,4年后毕业也还未成年。而法学院学生在大四实习时无论是去律师事务所还是去公检法机关,都会接触各种不同的案件,其中一些案卷材料的暴力、血腥、淫秽程度可能远比一般教科书和案例书严重,这些限制级的材料能给一个未成年人看吗(否则相关单位不是知法犯法)?可不接触这些东西,就等于学了个半吊子,就算能毕业恐怕也难担重任。 如果人大真认为许恒瑞是天才,那不妨先让他学习其他专业,一方面积累知识,另一方面也可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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