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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读书无用论”里的现实焦虑
网购车票也须厘清“顺利责任”
有企业感恩才有员工忠诚
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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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车票也须厘清“顺利责任”
邓海建



  有乘客反映,自己在铁道部12306网站上购票时,发现身份证号被抢注导致无法购票。记者就此致电12306铁路客服热线,工作人员称可以尝试用注册时将姓名写为汉语拼音,及用亲友身份证进行注册两种办法来解决;如果仍然无法注册,建议市民报警求助。
           (本报今日A12版)
  身份证号码被抢注的结果,就是丧失了合法的网购车票权。铁道部门提供了两个“贴心”的解决思路:一是中文姓名改拼音,注册成功再改回来,二是用亲属或朋友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挂靠在人家的名下。实在不行,只有报警。换言之,这两种补救措施其实都可能宣告无效,最坏的结果就是你有身份证,却在网站上买不了火车票。无怪有网友说,铁道部开放的注册系统,不仅让天下成为一家人,也丰富了民警的职务生活。
  铁道部开发了网购系统,却无法解决“抢注”问题,这实在让人大跌眼镜。事实上,很多商业网站在防止恶意注册上很有经验,聪明的铁道部为何不能多取经呢?同样让人费解的是“客服人员还提醒旅客,要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特别是实名制火车票,用过后要及时销毁”。为什么要及时销毁?因为实名制火车票上有太多写得明明白白的隐私信息——但问题是铁道部门为什么不能自己开发一套加密的二维码呢?轻轻一扫、信息全现,何苦凡事都要乘客负责。买个车票,不仅怕掉了,还怕个人信息泄密了。坐趟火车,真不容易。
  解决抢注问题,就算恶意拦截上有“难度”,起码事后补救的诚意要做足。譬如身份证既然是属于公民自己的,那么,为什么他不能凭此要求铁道部相关网站的管理人员将原先恶意抢注的账号封掉呢?于此而言,增设个投诉申诉通道即可——何苦劳烦民警?事实上,身份信息被抢注了,就算去报警,即便民警很热心,程序走下来,也是不菲的成本,远比买张黄牛票贵多了。再说,就算不计代价讨回注册权,等到案件处理完毕,估计春运都成为遥远的事情了。
  铁道部开通网购车票服务是好事,但好事要以一贯之地做好,就须厘清“顺利责任”。就譬如生活中开了个售票点,门口强盗横行,你不能总是“提醒小心”,也总该做点什么——同理,网购渠道打开了,“清理门户”也该是应尽的本份;而至于实名买票后的隐私风险,恐怕也不能止于乘客“及时销毁”的无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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