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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工资应该比市内平均工资高5-10倍,这样医生才能有尊严地活着,医改才能成功。”政协分组讨论会上,广东省政协委员、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王颀谈及医生工资的话题让现场议论炸开了锅。 (1月14日《新快报》) 沿海省份的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工资只有两三千元,的确说不过去。然而不争的事实是,真正到手的肯定要远高于名义工资。这就引出了医生灰色收入的问题,工资收入不高,以药品回扣、开大方做大绩效作补充,这是中国医院普遍的现象。 医生行业的生存发展状况,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社会健康水平,那么,医生收入与待遇高于平均工资的几倍,我认为说得通,也符合“国际惯例”。而让医生的高收入拿的合法、取之有道,因而更有尊严,道理上我认为没有问题;医生如果成了低收入群体,少有人愿意当医生,当了医生也没有进取的动力,则社会上每一个人都不会是赢家。 但我又认为,医改的成功与医生工资水平情况存在多大的关系,需要辩证地看。一方面,目前医生灰色收入一般是占了大头的,而这种灰色收入也正是医改所要革除的弊端;正因为包括部分医生在内的既得利益集团的抵制,某些灰色利益机制才难以触动,才出现了药价越来越高,几十倍的药品中间利润屡见不鲜的情况。那么,医生工资待遇不能提高一些,医改要解决药品虚高利润这个问题,阻力肯定不小。 而另一方面,医生工资待遇上去了,灰色收入能不能消失,却不是此长彼消的关系。高薪养廉的手段能不能实现廉政,各方一直争论不休,我认为,高薪养廉应该是有作用的,在一些廉政指数比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得到了应验,但是高薪养廉需要一个前提条件:一是制度漏洞能够堵得住,二是对职务便利的约束机制是有效的。否则再高的薪水待遇都很难抵挡凡人那难填的欲壑。现在的贪官,贪腐数目动辄就是几千万,什么样的高薪能赎买这样的贪腐利益?山西焦煤集团老总年薪百万,如今正被调查廉政从业问题——家中5000万财产被劫。而年薪百万、数百万的国企老总贪腐落马的案例已不少见,它否定的未必是高薪养廉,而是说,只有高薪而没有有效的职务约束机制是不行的。 高薪养医同样存在这个问题,药品回扣的问题多年无解,且愈演愈烈,说明目前尚无有效的职务约束机制。况且,吃回扣的绝不仅仅是医生群体。高薪养医不是不可以,而是应当与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同步进行,或是以后者为前提。否则,医生高薪了,未必就不吃回扣了,医改也未必就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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