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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补课,跨不过的应试门槛
宰客频发的背后是法律缺位
时间长河里从不缺爱的暖流
一语惊人
2012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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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客频发的背后是法律缺位
王传涛



  苏州游客丁先生称在厦门一家海鲜排档点了五菜一汤,其中只有三样海鲜,结账时达9560元。丁先生报警后,在警方协调下,店方退回3500元。目前该店已停业整顿,老板称点菜员是临时工,已被辞退。(2月5日《海峡导报》)
  厦门,正在抢三亚的风头。除了当地媒体没有威胁“当事人站出来”,其宰客的水平和三亚不相上下,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价值9560元的“五菜一汤”,基本上达到了吃一口几百元的水平。虽然在警方的协调下退回了3500元,但6000余元的“五菜一汤”仍然算得上天价。
  宰客,其实是个老话题。而细细琢磨开来,“宰客”的概念远远不止于就餐方面,只涨不降的景区门票、成本寥寥价格高高的景区纪念品、景区中让人望而生畏的旅游观光车与电缆车、天价上香费、天价求子费……笔者在游玩我国某著名景点时,就曾被半山腰中将广告词倒背如流的“假和尚”差点说服,差点花了冤枉钱。
  宰客的本质性问题在于,我国旅游环境比较恶劣。旅游,其实是一个系统化的服务过程。而现在的旅游业却直冲冲地向着利润的最大化走去。门票价格飞涨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景区附近吃不到放心实惠的旅游餐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旅馆服务水平非常低却要价比天高也是普遍现象。更可怕的是,以上现象不是个别景区的个别现象,而是大江南北的普遍现象。对于游客而言,似乎也没有很好的申诉方式。至于期盼问题得到解决,更是犹如镜中水月。
  用脚投票,自然不现实,代价就是牺牲掉公众的旅游权利、休闲权利。而来自权力方面的规范和约束,却可以值得期待。到现在为止,我们仍然没有一部像样的《旅游法》或《旅游管理法》、《旅游规范法》问世。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旅游法》正在起草过程中,不仅如此,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全国的旅游法规体系。希望这样的法律早日出台实施,希望相关旅游部门能早日建立起一套完备的监督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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