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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广州数名女大学生在越秀公园旁边的公厕上演了一场“占领男厕”的行为艺术。她们希望借此引起政府和社会对男女厕位不均衡问题的重视,消除女性在公共场所如厕排队现象。 (2月20日《广州日报》) 时下,许多大学师生为了宣泄某种情绪,或表达某种诉求,热衷于在公共场合展示行为艺术。应该说,在公共场合展示行为艺术并无不妥,更何况,多数的行为艺术释放出了代表社会弱势群体表达正当诉求的善意。然而,行为艺术不能突破道德尺度,更不能超越法律底线。 如厕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必修课”,并伴随人的一生。男女厕位不均衡,导致女性如厕难,进而折射出男女在如厕上的不平等。如此背景之下,女大学生表达男女厕位平等的诉求,是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 问题是,女生“占领男厕”,是滋事行为,而并非是艺术。从小处讲,违背了社会公德,损害了公序良俗;从大处讲,侵犯了男性的如厕权、隐私权等基本权益;甚至涉嫌聚众滋事,影响了公共秩序,可能会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因素。 大学师生的行为艺术应有一个边界,最起码不能突破公民道德规范、扰乱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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