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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广东梅州市委市政府发文号召开展“回赠母校一棵树,回报家乡一片绿”植树活动。然而,记者近日在梅州兴宁走访发现,一些小学在开展此项活动时把在读学生也纳入到了捐款活动中,甚至包括学前班学生。 (3月18日大河网) 发动校友们捐款,绿化校园,无可厚非。问题是,要求在读学生们为义务植树捐款,并且每个人最少要捐款10元,还有捐款“大红榜”,让捐款少的学生“红着脸,低下了头,一句话不再说”,令人纠结。 植树既是为了绿化,也是为了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对于这种义务若用金钱来换取,不仅达不到植树教育的目的,反而使义务植树变味。当然,学校可能有说不出的苦衷。镇里正在创建“教育强镇”,校园植树事关“创强”;教育局又经常要检查校园植树活动开展情况,“有时不定期抽查,开展不好,怕要受处分”。但无论有什么苦衷,也不能打学生的歪主意。 对于学生捐款植树,也许老师说这只是号召,是学生们自愿捐款的。事实上,相对于老师而言,学生永远处于弱势地位,这样的“自愿”非常可疑。还是一位家长一语破的:“老师说都要交,那就交吧,反正一二十块也不是很多,毕竟孩子还要在这上学嘛。”绿化之美,美在学生们心里。如果变相强迫学生捐款植树,只会玷污学生们的纯洁心灵,何来绿化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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