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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出席“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策略研讨会”时表示,将通过深化医改为控烟助力,逐步把戒烟咨询和药物纳入基本医保。 (4月17日《广州日报》) 抽烟的危害几乎人人皆知,戒烟对于预防慢性疾病,尤其是呼吸道疾病,自然有着不一般的意义。当有人为戒烟治疗的药物买单,的确会让更多人加入到主动戒烟的行列。所以,从有利于戒烟的角度来看,“医保戒烟”似乎有那么几分合理性。 不过,戒烟之于疾病控制的意义,在于预防与保健的作用。进一步讲,如若戒烟纳入医保范畴,即意味着居民用于疾病预防与保健的相应支出,都应该纳入医保。虽然从社会公共福利与保障的角度而言,公共医疗保障到了如此的层次,自然是全民的福音。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医保对象与医疗范围的扩大,还受制于现实的经济基础,有多少钱才可能解决多少问题。现有的医保制度,受财力的限制,病有所医仍然是当前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比如,农民、城镇职工与国家公职人员医疗待遇的落差问题,一些非住院治疗的病种,如慢性病纳入医保统筹的问题等,都有一个需要渐进和完善的过程。如此背景下,戒烟入医保必须要越过公共保障普适性与公平性的门槛。 此外,吸烟尽管带着强烈的致病性,属于陋习,从公共卫生防控的角度而言,力推进戒烟有着美好的初衷。然而,戒烟与否或许更多属于个人对健康责任的担当。 况且,无论是医保或者药物,都不是推进戒烟的充分必要条件。换言之,戒烟并非只依赖于经济条件与药物。事实上,吸得起烟自然付得起戒烟的成本,并且一“戒”万利的账,吸烟者都算得过来。 无论如何“医保戒烟”都是一个馊主意,至少在现阶段缺少了现实操作性。况且,医保之于控烟,并没有必然内在逻辑。国内控烟自去年五月公共场所禁烟以来,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进展,卫生部作为履约的责任单位一直为公众所质疑。应该说,控烟是一项全民的义务,涉及到多领域利益的退让。 所以,卫生部主导控烟更该寻求推进控烟的利益调节机制,从限制生产、消费与吸烟的行为上,逐步减轻吸烟对公民的危害。 片面地把控烟与医保联系起来,深化医改来助力控烟,不仅本末倒置,更有越权的嫌疑。如此,没有根基的“医保戒烟”,或许更像是一个飘在空中的肥皂泡泡,五彩斑斓,徒具观感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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