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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的权利别用错了地方
“早恋标准”背后是看不见的教育暴力
告诉公众一个真实的PM2.5有多难
“哑孩”之痛也是社会之痛
2012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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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恋标准”背后是看不见的教育暴力
 □苑广阔 



  近日,温州乐清育才中学公布七条早恋标准。其中包括“男女同学单独在无人区、角落里、树底下、花丛中等偏僻处谈话”等界定标准。对此,校方称早恋既劳累又伤财,而颁布标准更多是出于约束引导目的,“提醒下总没错”。     (4月28日《钱江晚报》)
  什么是早恋?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就是男女少年在还不该恋爱的年龄恋爱了。而说到“早恋标准”,不管是对早恋谈之色变的家长、老师,还是社会人士,似乎都从来没人给出一个泾渭分明的判断标准。但天下就是不乏吃螃蟹的人,温州乐清育才中学,就填补了这一“知识空白”,于日前给出了七条界定早恋的标准。
  仔细看看这七条所谓的“早恋界定标准”,真给人一种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觉。如果说男女学生在校园里牵手、搭肩、拥抱、接吻,确实有恋爱嫌疑的话,那么连在操场和通道“并肩散步”也属于早恋,无疑就是早恋范围的严重扩大化。如果中学生们都能够严格按照这七条标准学习和生活,则意味着他们将在中学阶段几乎与异性绝缘。
  中学生过早陷入恋爱当中,确实会造成时间和精力的浪费,影响彼此正常的学习,但也应该通过教育引导的方式,帮助他们正确处理青春期对接触异性的渴望和情感需求,而不是通过围追堵截的方式,视早恋为洪水猛兽,更不可像温州这所中学一样,把“早恋”的界定范围无限扩大化,把男女学生之间几乎所有正常自然的交往,都扣上“早恋”的帽子加以制止。否则,便是一种教育暴力。把男女学生几乎所有的正常不正常交往都打上“早恋”的标签然后加以制止,不分青红皂白给予压制,这不是暴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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