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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青岛6月19日电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在山东胶州对青岛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当日对聂磊等上诉人提出异议的事实和证据等进行了法庭调查。 二审开庭审理过程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围绕一审判决认定的被告人聂磊有关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以及被告人聂磊及其辩护人对一审判决认定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组织卖淫罪有异议的事实、证据部分进行了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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