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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结账再放顾客逃生,咋想的
男性“人身保护令”体现了平等原则
逼妻见面的“跳楼秀”有损社会公德
一语惊人
2012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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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妻见面的“跳楼秀”有损社会公德



  □陈尧 

  近日,30岁的成都人王双(化名)带了半斤白酒,爬上小区楼顶上演了一出“跳楼秀”,为的仅仅是逼妻子出来见面。这场“跳楼秀”引来了200多人围观,两辆消防车、两台警车、一台救护车、近20人参与救援,造成小区附近道路交通拥堵,住户的车子无法回家。         (8月11日《成都商报》)
  近年来,攀高自杀现象不断增多,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值得强调的是,在形形色色的“跳楼秀”“跳桥秀”背后,未必都存在一个悲情的维权故事或者一种复杂的彷徨心态。比如,这位30岁的王双,仅仅是为逼妻子出来见面,就爬上小区楼顶装腔作势。
  这种“为秀而跳楼”的行为,有损社会公德。一方面,以极端方式要挟社会、“劫持大众”来帮助自己解决一些家庭纠纷,不仅是惰性思维下的“小题大做”,还会浪费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影响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另一方面,“119”“110”“120”等社会公共资源固然能够救人于危难,但却是非常有限和稀缺的,远没有达到供过于求、用之不竭的程度。如果为了处置一个“逼妻子出来见面”之类的“跳楼秀”,而耽误了其他重大的抢险救援工作,作秀者罪莫大焉。
  凡事都得有个度。作为现代文明社会的公民,诸如“让妻子出来见面”的家务事,还是由自己冷静、理性地处理为好。更何况,早知今日结局,当初何必嗜赌成性、频繁对妻子使用家庭暴力呢?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解铃还须系铃人。公安、消防等政府职能部门或许可以拯救跳楼者的生命,但却拯救不了跳楼者的婚姻,更拯救不了其妻子饱受伤害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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