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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荣耀
13名孩子8月15日来到云南大理南国城东盟玉石城门口替父母讨要工资,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仅5岁。他们的父母6年前曾在南国城项目打工,开发商拖欠1000多名民工工资2000多万元。开发商称,法院的判决就是一张废纸。 (8月17日《新闻晚报》) 5岁的余贤手中的标语称,他今年5岁,是曲靖农村的,爸爸在这里打工好多年,没拿到钱,他马上要读书,爸爸在外面打工好久没回家,他想喝牛奶。这固然都是发自内心的大实话,可是用作讨工资的理由就很不是滋味,因为干活拿钱是天经地义的,不需要其他的任何额外理由。反过来说,如果不是被逼无奈,谁会动用自家娃娃讨薪? 不知自何时起,开发商不欠薪反倒成了新闻,而贷款的便利和房款的预收,使开发商的日子不滋润都难,难怪房价调控多年还是“楼坚强”。如果说畸高的房价是对民众的剥削,那么像云南大理这起讨薪案,6年间开发商已经赚足利息,还意图把本金赖掉,这比一般的剥削更胜十倍百倍。 人们一再被劝告,要依法维权,可是大理南国城项目欠薪案,在省高院终审判决之后,还是不得不把一批娃娃推上“前线”。生效判决是国家强制力的体现,却被开发商说成废纸,“联合国的判决”也不在话下,轻佻和狂妄的口气让谁蒙羞?平心而论,似乎也怪不得开发商负责人,他可能见惯了司法执行的不硬气,也知道废纸般的判决书被转让。至于建筑工以跳楼相威胁都未必讨得到血汗工资,反倒被抓的概率比讨回还高,这对开发商而言就更是心知肚明。当此语境,指望判决书被敬畏,恐怕无异于痴人说梦。 大理州中院一审判决,由开发商支付建筑商2180万元,违约金及滞纳金不予支持。建筑商上诉到云南省高院,结果判令开发商支付15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500万元。违约金和滞纳金或涉事先约定,可是6年间物价大涨,为什么不可以适度予以支持,以实现必要的惩罚性和补偿性?更离奇的是,二审看似判了违约金,总金额却连一审都不如。 这种“欠钱的成大爷”的社会怪象,决不该在国家强制力支撑的司法面前逞威。在期待大理州中院积极执行的同时,不能忘记,恶意欠薪入刑至今几乎成了摆设。那么多行政部门也不能失职,应想尽办法维护民工权益,譬如建筑工按月发工资,建设项目审批预收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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