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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牌匾都容不下,北大雅量何在
节假日免过路费,只需执行不需细则
呼伦贝尔千坑万洞何处是开发底线?
2012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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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免过路费,只需执行不需细则



    舒圣祥

  中秋节,全国小型车辆将迎来首个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通行日。有媒体采访了解到,截至目前,仍没有任何一个省份明确出台机场高速是否免费等相关细节措施。与此同时,部分路桥公司抵触情绪依旧,福建省一名高速公路公司高层人士11日对记者表示:目前并未收到地方相关部门的正式通知,等收到正式通知后再研究要不要免费。  (9月12日人民网)
  众所周知,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是由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出台的。随后,交通部的“紧急通知”,发布了统一的免费通行临时交通诱导标志牌制式及设置要求,明确了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的时段和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并且就交通疏导、讯息发布和应急措施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显然,交通部的该通知本身就是一份实施细则,地方政府层面只需要认真执行,无需额外出台实施细则。
  因此,“尚未有一个省份明确出台实施细则”的媒体指责,也许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既然相关部委规定的已经如此详细,地方认真准备落实即可,何须多此一举出台实施细则呢?事实上,国务院文件中唯一留给地方自主决定的就一个内容,那就是机场高速是否免费由地方决定;除此之外,笔者不认为地方还有出台任何地方版细则的必要,一方面高速路节假日免费本身并不是一个特别复杂的事情,另一方面也根本没有讨价还价和因地制宜的商量余地。
  地方路桥公司表示,“目前并未收到地方相关部门的正式通知,等收到正式通知后再研究要不要免费”;其实,这只是路桥公司一厢情愿的抵制狠话,节假日免费根本不存在任由其“研究”的空间。自从国务院文件公布,节假日免费就已经是成文的法规,并不需要具体通知到每个路桥公司才具有法律的效力;如果地方政府或路桥公司胆敢有法不依、有规不遵,不仅小客车司机到时可以拒绝缴费,相关部门必然也会对这种公然对抗的行为做出惩罚。
  当然,节假日免收通行费,无异于从路桥公司身上割肉,他们肯定不会乐意,会有抵触情绪,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似乎还无需担忧因为他们的抵制而使得免费通行成为画饼,要不然他们就真不是合法经营的企业,而是拦路劫财的土匪。不过,这也提醒联合制定节假日免费通行文件的相关部委,要确保该优惠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实,在切实做好与收费公路经营者的沟通工作之外,还非常有必要制定严格的罚则以约束路桥公司可能使用的各种变相抵制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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