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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琴
广东阳春市城郊村部分村民因未参加新农合,被开除“村籍”,选举权、村民福利待遇被剥夺。 (10月16日《南方农村报》) 新农合是国家的一项利民惠民政策,近年来,已经让越来越多的百姓尝到了甜头。不过,任何一项好的政策,要想真正地让广大百姓所接受,都得需要一个过程。基层干部既需要对政策了如指掌,也应该耐心细致地做通百姓的思想工作,切不可因百姓暂时不支持政策的实施,便采取一些荒唐的制裁行为。 开除村民“村籍”,强行剥夺村民选举权以及各项福利待遇,这一做法不仅无理,更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是典型的乱作为,理当得到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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