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学不准再设重点班了 |
山东出台违规办学责任追究办法,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
|
11月14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13日公布。《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列出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规办学情形15项,普通中小学违规办学情形16项,普通中小学教师违规办学行为6项的处罚办法。
不再划分重点学校 根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如有将学校划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未将素质教育实施情况作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的;未按照规定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任意组织统一考试的,或者未按照规定组织各类考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考试或者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依据的;下达升学任务,擅自统计、公布或者宣传升学人数、升学率、考试成绩优异者等信息的,或者以升学率、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对学校、教师进行排名、奖惩的等15项,将由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学生成绩不能张榜 除了对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办法》也给普通中小学划出了16个“雷区”,踏入“雷区”的中小学校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教育类荣誉称号、调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的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 被禁的行为有:进行文理分科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选课走班教学的;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实验班的;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或者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的;未按照规定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一小时以上的;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出版物、学具和其他用品的;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或者违反规定调整教学进度、提高课程难度;擅自统计、公布或者宣传升学人数、升学率、考试成绩优异者等信息;违反规定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将学生考试成绩或者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教师、学生、班级的主要标准等。 老师收礼或将离岗 《办法》还对普通中小学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作出6条约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责令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违反规定授课、布置作业的;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的;从事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的;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或者通过其他途径牟取私利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组织的教师交流和支教安排的等。 《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以上行为的处罚程序及办法,并规定,干扰、阻挠对违规办学行为调查处理,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举报人、调查人等行为,将从重追究责任。 本报记者 张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