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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不死人”的监管逻辑比塑化剂更毒
警方“黑店告示”属于“非法的正义”
地方管不了央企是个什么问题?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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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管不了央企是个什么问题? 



    马涤明
  央企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在陕西横山县上马的煤化工工程,未批先占,正在侵蚀着林地。对此,当地警方称,“我们哪里敢管呀?弄不好要丢工作,让你脱衣服走人。”   (11月22日《法治周末》)
  央企违法,当地地方政府管不了,无非两种情况,一是深知央企背景深厚,不敢碰硬。二是即便碰硬也未必碰得过——有人给央企撑腰。说来说去,其实就是央企后面“有人”,“人”比“法”厉害,所以不管政府执法还是司法层面,最终都归结为“管不了”。
  设立国有企业的目的是满足国家、全体国民利益的最大化,而国企如果只顾自身利益或经营者政绩,反而以牺牲国家和国民利益为代价,那么首先需要反思的并不是企业,而是企业的出资人与监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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