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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慧松
福建漳州市云霄县一小学老师方某因打学生受到家长投诉,县教育局已决定,把方某从城关小学调到乡下小学,并扣罚一年的绩效工资,再进行严肃的警告和批评。 (12月16日《海峡导报》) 事情的起因是,有个小女孩向教数学的方老师请教一道数学题,讲解几遍后,女孩仍未听懂,方老师于是不耐烦,动手扇了她几巴掌。虽然方老师已受到处罚,但这事给当事学生留下了阴影。 虽说打学生的事情没少发生,可别的老师打孩子一般是因为孩子顽皮淘气不听话,而这个方老师打人的缘由实在是“无厘头”。孩子不会做题,向老师请教,这是勤奋好学的体现,老师理应表扬。即便老师讲解后,孩子还是没弄明白,老师也首先应该反思一下是否自己方法不得当,转而循循善诱、耐心讲解,相信孩子不仅会在学业上得到提高,更能从中感受到浓浓的师爱。可老师却是巴掌“伺候”,不仅打伤了孩子的身体,更会在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阴影。 这样的老师教学水平如何暂且不论,师德上肯定大有问题,有关方面对其严肃处理是件好事,但把其从城里小学“罚”到乡下小学的做法却让人大惑不解。或许在有关方面看来,城里繁华热闹,条件好,而乡下小学位置偏,条件差,让犯错老师到乡下吃吃苦头,是对其最好的惩罚。可在城里打学生的老师被“发配下乡”后就会“金盆洗手”,再也不打学生了吗?莫非农村孩子都出身于功夫世家,个个身怀绝技,更经打吗?无论身体还是心理的抗打能力,农村孩子并不比城里孩子更高,照样可能会被不良老师打伤。若是孩子们知道自己的新老师是因为在城里打学生而被安排到自己学校来的,他们会怎么想? 而那些长期扎根乡村,默默奉献的农村教师们得知新同事“下乡”的原因后又会怎么想?恐怕只会觉得自己确实是被人瞧不起,要不然怎么会把在城里犯了错的教师“发配”到这里来呢? 如果都采取这样的处罚方式,城里的医生收红包、拿回扣,就“发配”到农村卫生院去;城里的机关干部吊儿郎当、怠慢群众,就“发配”到乡镇机关去,农村地区岂不成了“人渣”云集的地方? 总之,把“发配下乡”当处罚方式非但收不到好的效果,还会让农民朋友很受伤。对犯错者,该教育的要教育,该停职的要停职,该待岗的要待岗,该开除的要开除,若是触犯了法规,要将其绳之以法,别打发到农村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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