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新闻评论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标题导航
开放平台不能没有“合法边界”
网络没有法治,现实就没法儿治
网络立法折射文化自信
快递“份子钱”收的太霸道□邓海建 
下级给上级送暖气送的更像是“媚眼”□王惠 
2012年12月2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开放平台不能没有“合法边界”



  近2.5亿微博用户、每天10亿条微博更新……这只是互联网开放性的一个小例子。在网络平台上,人人可观可言,世界触手可及。
  因其开放,互联网日益丰富多彩。866亿个网页,汇聚海量信息;5亿多网民,组成巨大声场。这其中往往泥沙俱下,隐私泄露,谣言诽谤,侵权和诈骗活动时有发生。仅今年上半年,我国就处理钓鱼网站1.39万个。
  越是开放,就越需要确立共同遵守的规则、划定网络言行的边界。实际上,互联网发展的历史,就是不断“确立边界”的历史。从域名管理办法到网络版权保护,从清剿网络色情到打击网络谣言,正因为有“不能做”的硬规定,才保证了“能够做”的正价值。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立法,正是进一步划定网络“合法边界”之举,对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都有积极意义。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相信,网络合法边界的日益明确,不仅不会影响其开放性,反而会净化网络环境、激发向上能量,促进网络健康发展。        据《人民日报》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