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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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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城乡居民养老险将“并轨”
今年开始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据《齐鲁晚报》报道 16日,记者从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规范完善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推进两项政策合并实施,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将实现同步发放、同步增长。
  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于2011年7月实现制度全覆盖。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4401.2万人,1257.5万人按月领到养老金。
  据了解,按照职业和身份的不同,目前国内养老保险制度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等多项制度,参保方式不一,相互衔接转换不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新农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后,参保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将实现同步发放、同步增长,意味着缩小城乡差距、最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迈出重要的一步。
  “今年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要整合起来合并实施,各地要加快力度,搞好落实,做好衔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在讲话中说,我省将规范完善新农保和城居保政策,搞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进一步推进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研究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抓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的被新征土地农民严格做到“先保后征”。
  此外,记者了解到,今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将成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参保率的重点人群,而且我省将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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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医疗费用监控 控制医保付费总额
  本报综合消息 16日,记者从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开展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今后,患者就医医院“小病开大药方”很难了。
  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表示,今年,我省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完善医疗费用监控体系,开展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深化付费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抑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
  除此之外,今年,我省还将推进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确保城镇职工和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和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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