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1月17日,记者获悉,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已于2012年12月31日正式挂牌对外办公,全面开展审判、检察工作。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9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2011年12月开始筹建,现正式对外办公。 高新区人民法院在辖区(含潍坊综合保税区)内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各类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法权和司法决定权;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含潍坊综合保税区)内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依法对辖区内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提起公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高新区人民法院、检察院的正式成立,标志着高新区司法机构进一步健全,民主法治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对于促进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 董晓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