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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根据意见,省、市政府要组织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解决一部分病人“等钱救命”的情况。 (本报3月2日A9版) 缘何国务院设立这么一个基金,这是有原因的,这就是对前几天“先看病后付费”制度遭质疑的回应,说白了就是想给那些“担心病人逃费”的医疗机构吃颗定心丸,告诉他们别害怕,有事政府兜着。 随着新医改的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建立,绝大部分人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然而,“无主病人”、“路倒病人”及少数确无支付能力的人群,仍缺少制度保障。这项制度的实行是多么的美好。但这样的善意举动会不会让“等钱救命”成为遥远的传说呢? 国家拿出这么一部分资金来保障民众的安全,是一种民生为本的担当。但是,经验告诉我们,往往因为这笔钱是国家的,也就会出现掌管者的截留,这从农业补助、医疗补助、扶贫补助、低保户等等已经发生、曝光、查处的案件中就可知一二,要防止有些部门旧病复发。如有截留,医疗机构不能及时足额拿到钱,势必只会让“等钱救命”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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