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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验钞机”的建议是脑残之举
维护妇女权益莫只靠事后打官司□殷国安 
“一元纠纷”是价值观的合理碰撞□王捷 
以“房多多”为契机建机制揪出潜伏者□新华社记者 王研 仇悦 
2013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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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验钞机”的建议是脑残之举



□本报评论员 李帆 
  取款自带验钞机,银行的“温馨提示”着实让人大跌眼镜。虽然这样的建议只是个例,但却是相当部分银行霸王作风的真实写照。储户取出假币的举报不乏先例,想必并非都是无理取闹,然而银行不仅没有严格把关,反而再次将责任推向储户,实在太脑残。
  “我的工资一直由这家银行代发。”北京李先生说,他从自动取款机中取出两张百元“假钞”,起诉银行要求赔偿200元,并在一个月内在自助取款机旁安装自动验钞装置。而银行则称,如果储户取到了假币,那就请举证,并建议储户“取钱时,可以随身携带验钞设备”。       (本报今日A13版)
  取款自带验钞机,银行的“温馨提示”着实让人大跌眼镜。虽然这样的建议只是个例,但却是相当一部分银行霸王作风的真实写照。
  作为储户,验钞手段和经验无法与银行相提并论,如果连银行都难辨真伪,业余的储户又岂能慧眼识真。况且,钱币作为银行向储户提供的“商品”,保证“商品”质量是银行责无旁贷的义务。储户取出假币的举报不乏先例,想必并非都是无理取闹,然而银行不仅没有严格把关,反而再次将责任推向储户,摆出一副我本清白的姿态,大言不惭地建议自带验钞机,实在太脑残。这样的态度不禁让人怀疑:取款机吐出假币究竟是工作失误还是有意为之?如果储户自带的验钞机发现了假币,是否能印证银行内部有人下黑手呢?
  其实,区区200元损失本不致大动干戈、对簿公堂,让李先生气愤之极的,或是银行的习惯性霸王作风。对于这些条款,储户早已怨声载道,但经验告诉我们,储户的维权行为几乎无一例外的无功而返。银行少给了钱,“离柜概不负责”的条款便成了所向披靡的利器;银行多给了钱,“不当得利”又让储户乖乖就范,霸王作风暴露无遗。这也将储户和银行分割成两个完全不对等的地位关系,而银行始终能在纠纷中得利。对于银行而言,既然犯错不用承担责任,也不必承担损失,自然对犯错毫无畏惧可言,更不会把储户的利益放在心上。
  每每权益受损,储户总寄希望于监管部门主持公道,但“左手向银行要钱、右手监督银行行为”的监管部门只能浅尝辄止,尽管叫停霸王条款的“大棒”已不止一次的挥向银行,但仍屡禁不止,各种花样层出不穷。在霸王条款面前,银行秉持“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逻辑悖论,成了规则的主宰者,对储户而言,公平交易沦落为一种奢望。
  在笔者看来,霸王条款背后是中国银行业背后的行政性垄断。要打破这种垄断,仅仅靠监管部门的监督和银行自我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深化金融改革,引入竞争机制,给储户一个用脚投票的机会,银行才会真正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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