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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黄草山小学,建校30年来从没用过正规的篮框;唯一的一间教室,基本上四面通风,没有像样的课桌;操场旗杆上穷得十多年连国旗都挂不起。该校唯一的代课老师赵学军每个周末要翻山越岭走8公里山路背回学生的营养餐。 (4月5日《云南信息报》) 黄草山小学不仅四面通风,没有像样的课桌,而且老师的月工资只有520元,甚至穷得连国旗都挂不起。看到这些,令人心酸。“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难道在该县真的成了一句口号? 欠发达地区穷可以理解,但再穷也不至于让孩子们在如此学校上课,更不至于让学校不升国旗呀?毕竟,为孩子们接受教育提供方便,是孩子们应该享有的权利,也是地方政府必须提供的一种公共教育服务。可怕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把办公大楼建得像“小白宫”,却眼睁睁地看着孩子们在如此四面通风的教室里上课而无动于衷,其发展义务教育事业的庄重承诺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执政为民的指导、一种发展教育的行动指南。让孩子们享受平等教育资源及其相关设施的权利,是社会公平的底线。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理应由政府义务教育来承担,让学校成为名副其实的“最安全、最放心”的地方。否则,就是失职。 而让孩子接受教育,离不开老师,这就需要保障老师最基本的生活费用。而今,赵老师每月只能拿520元工资,这是典型的“同工不同酬”,明显违背了《劳动法》中“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之规定;更违背了《教师法》中“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的规定。毕竟,代课教师作为公办教师的一种补充,也是在为地方教育事业作贡献,如果不能与同属于教师这一职业的公办教师“同工同酬”,不仅是对人权的践踏,更凸现出社会分配不公。 其实,义务教育是一种基础教育,是一种必需品,有着公共服务的性质,它培养的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和祖国的未来。从这个方面讲,义务教育必须先行。否则,教育欠账太多,不仅对不起孩子,也让国民丢脸。这就要求各级政府端正执政为民的理念,加大对教育投入的比例,真正让义务教育“不差钱”。毕竟,教育乃立国之本、民生之本,并非“鸡肋”。重视教育不能只说在口头上,还应体现在行动中。不然,学校穷得连国旗都挂不起,到头来,只会误了教育事业,误了祖国的未来,实则是“搬起石头砸民族发展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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