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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管理方消极怠工,等于给了处理病死猪的雇员一块“免死金牌”,如此近乎无本万利的生意想不兴隆都难。政府将个别社会事务外包,确有政策善意的考量,但责任绝不能外包,更应建立健全监管约束机制。否则,极有可能适得其反,将问题引向恶化。 在福建漳州南靖县,两名被当地镇政府雇请来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的工作人员,将捡来或以几毛钱一斤买来的病死猪,私自屠宰后,运往湖南、广东等地,最终流向了餐桌。短短三个月,两人竟卖出近40吨病死猪肉,案值达300余万元。近日,公安部官方微博披露了十大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件,此案在列。目前,此案3名主犯已被逮捕,仍有多人在逃。 (本报今日A14版) 近期,病死猪可谓“很忙”,之前游荡在黄浦江的身影还未远去,如今又现身湖广大地。面对一波又一波的食品安全冲击,公众在恶心之余,更关注不法分子作奸犯科幕后那些事儿。令人不安的是,区区俩政府雇员,竟把制售病死猪肉的买卖做得风生水起。此情此景,当地政府若再摆出瓜田李下的“冤枉相”,试图漂白污迹并转移责任,当然是无理说不通。 短短3个月就加工出40吨病死猪肉并行销多省,能迅速形成如此规模的“产业链”,两名政府雇员可谓本事不小。对号入座,除去涉案者无利不起早的贪婪本性外,监管环节的层层缺失,绝对难逃干系。表面上看,当地政府本着切实解决问题的初衷,雇请专人处理病死猪,引入社会力量管理相关社会事务,的确显示出政策善意的考量,也是大势所趋,值得期待,问题本该有趋利向好的可能。但事情最终弄巧成拙,散落一地鸡毛,政府不免有推诿和不作为的嫌疑,更需承担对政策“照顾不周”的责任。 作为“脏乱差”的典型问题,病死猪处理就像一个烫手的山芋,没人愿意接受处理,相信做出政策决定的政府方面也有此考虑。正因为存在这样的成见和心理暗示,其对相关问题的监管不免有意识宽松不少,对不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者,抱持“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私利心理,当地政府甚至可能希望病死猪能彻底离开本地,自己落个耳根清净。如此,在管理方消极怠工之下,等于给了病死猪处理的雇员一块“免死金牌”,这样的近乎无本万利的生意想不兴隆都难。 现在,在公安部门介入下,事情已东窗事发,但在公众看来,这也只能算是个“阶段性结束”。毕竟,只要利益客观存在,就会有逐利的欲望暗流涌动,倘若维系正常秩序的监管持续乏力,发生在病死猪身上的悲剧性故事,注定还会有续集。 在此,相关部门当须清醒意地识到,将问题外包处理不是甩包袱,责任绝不能外包,不能当甩手掌柜,反而更应建立健全监管约束机制。否则,一旦一流的政策被三流的执行收尾,极有可能适得其反,将问题引向恶化。 事关“舌尖上的安全”,没有任何回避的理由,公众期待各方能环环紧扣,使病死猪肉的身影早日绝迹于江湖,餐桌上飘起让人放心的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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