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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猪可雇人处理,责任不能外包
“高效问责”应该是常态机制的延续
对“电梯大便妹”不能止于道德谴责
“踢皮球”作风比违建更可怕
2013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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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梯大便妹”不能止于道德谴责
□堂吉伟德 



  一段“女子在深圳地铁站电梯里大解”的视频在网上广泛流传,画面中一名女子就地大便,男伴在身旁守候,事后两人留下一摊秽物离开。深圳地铁三号线公司证实视频属实。很多网友对此行为表示谴责。 (5月5日《南方都市报》)
  在公共场合随处大小便,在道德层面完全可以上纲上线。“人有三急”,若不是没有别的办法,谁也不可能不顾羞耻,在公共场合脱下裤子方便。不过,在地铁上大便之后,未做任何处理就扬长而去,当事人的行为确实应受到必要的惩罚和道德上的谴责。
  有人认为,乘客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管理能力是主要原因,应当通过严厉的处罚措施来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这样的观点,跟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一样,只是单纯强调了管理相对人的义务,以及处罚的威力,有“处罚依赖之嫌”,并没有反思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不足。我们常说,好的制度使坏人变好,但反过来,一个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的公共服务体系,就有可能让好人也“变坏”。很显然,这个问题除了道德谴责,还有服务反思。
  如果忽略了这样的客观事实,那么道德谴责就已然失位。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速,城市越来越大,但“厕所上的风险”却在增加。“城市少公厕”几乎成了现在很多城市建设过程中,留下的一个致命伤,其跟“马路上的风险”一样,暴露了公共服务上的严重不足。从某种意义上讲,“大便妹”固然关乎于个人“私德”的高低,更取决于公共管理的“公德”的好坏,两者之间在某种程度上呈正比关系。从“大便妹”的尴尬可以看出,公共管理不仅在硬件上没有到位,使得地铁站无处可方便,更缺少相应应急措施,以及救助途径,在宣传上也有所不足,以至于让其他乘客在面临这样的问题时,不知所措,这些都折射出服务上的严重滞后。
  之前,广州市民夏女士送女儿去幼儿园的路上,女儿突喊肚子痛要上厕所,夏女士就近求助天河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大厅借用厕所,却被无情拒绝。正是这一事件,催生了“机关公厕开放”人性化措施的实施,而“大便妹”事件能否成为公共服务的契机,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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