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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广东湛江雷州市警方通报称,雷州市英利镇某村小学校长郑某波涉嫌强奸该校两名女生,被害学生家长报案后,于22日22时投案自首。据郑某波供述,2013年5月以来,其以辅导课程等为借口,将该校两名女生多次诱骗至学校宿舍实施强奸。 (本报今日A15版) 类似的案件,涉事校长、教师等一般个人素质不高、品德低下、法律意识欠缺。但除此之外,导致事情发生依然有不少外部成因。 其一,相关教育与教师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包括一些校长、教师的准入管理存在问题,对个人思想品质、素质能力的要求过低甚至是忽略等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一些“狼”披着羊皮混入了“羊群”,其结果必然是“吃羊”以满足个人私欲。 其二,法律惩治是否过轻?罗彦林被执行了死刑,但像罗彦林一样被严惩的恶师并不多,一些地方甚至有意保护与偏袒涉事校长,比如将性侵说成猥亵,将强奸说成嫖宿等。如此法律惩罚,又岂能不使得一些心存侥幸心理的校长、教师们蠢蠢欲动? 其三,相关性教育是否过分落后与缺位,一些学生何以对教师、校长等不设防?类似案件中,校长要么借口辅导,要么以交作业为由,然后要么利诱、要么威逼,对受害女生进行猥亵与强奸。而女生受害之后,又大多不向家长等透露。受害女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到底有多高,显然也是值得追问和反思的。 频发的校长、教师侵犯女生案,是教育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避免类似的悲剧屡屡重演,需要对相关禽兽校长等严惩。但更需要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管理,提升教师品德与素质,加强性教育以及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教育,让孩子们学会识别打着“关爱”旗号的侵害,学会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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