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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盼望革除不合理因素带来的收入鸿沟,让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大小得到公平合理的回报,缓解收入分配矛盾。不少在城市打拼的人,用勤劳的双手创造着财富,却在无形中输给了靠“财富致富”的人。“有房子,还是没有房子”、“有一套房,还是几套房”,已成为家庭财富的最大差别。 (5月31日人民日报) 因为拥有房产的多少,事实上进一步拉大收入差距,因此得出的结论就是“辛辛苦苦几十年不如分套房”。然而,这种现象只是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表象,仅仅关注“有几套房子”的收入差距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一个舍本逐末的行为。 在一个“不可能完全公平一致”地享有社会产品现实之下,如何追求社会公平才是真正的改革目标。在社会产品、公共产品存在差距差异的前提之下,保证结果公平的唯一方式就是分配程序的公平、分配标准的公平。令人遗憾的是,恰恰在时下缺乏一个公平的分配标准、公平公正的分配程序。譬如:“屁股可以决定腰包”,垄断企业职工付出同样的劳动力却可以获得远超过其他行业的收入;又如,社会公共服务本身的不公平,导致后续的分配结果的不公平,“输在起跑线上的教育”,一些地方相对落后的医疗保障,“拼爹拼关系”的客观因素,最终导致的是机会的不公平、择业结果的差距、收入上的差距,这才是当下收入不公的本质性原因。 “房子多与少”、“有没有房子”,只是收入不公之下的社会表象,如果仅仅盯着“房子”、打这些不可能完全平等的“社会财富”的板子是大错特错的。真正的分配公平是相对的公平,不可能是“平均主义”之下的公平;真正的公平,应该是人尽其材、物尽其用的公平,也是充分尊重知识、能力才干的公平;给社会创造出多少价值,就应该获得相对的收入和社会认可,这种公平才是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让低收入者不会因为“房子”而深感不公,根本上取决于是否有一套公平公正的竞争标准、公平公正的分配标准,并身体力行、戒除任何特权。只要“标准”和“程序”是公平的,住廉租房是一种公平,住别墅也就是一种公平。换言之,通过自身价值实现,譬如某位科学家的科研成果,获得了别墅、豪车,这反而是公平的。因此,最尖锐和最根源的问题,并不是社会上所建造的“房子”品质的差距,而是“分配模式”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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