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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晚,江苏徐州一名三岁男孩晚饭后陪家人散步,走到金马路附近,不幸掉进人行道上的一处无盖窨井内,搜救13小时仍未找到。 (本报昨日A15版) 井盖“吞人”事件频发,早已引起了不少城市对井盖问题的关注,可是为什么还会发生这种悲剧?最近,据报道,乌鲁木齐1公里内43个井盖除1个井盖缺失外,21个井盖千疮百孔。一个小地方如此,全城便可想而知。正由于一些城市管理者对井盖“吞人”事件无动于衷,置之不理,不能从别人的教训中吸取教训,才导致悲剧重演。 窨井是城市基础设施,需要维修、保养和管护,确保其完整无损,具有安全性。但许多单位把窨井建立起来后根本不配备井盖,或是将井盖一盖就万事大吉,直到出了事故,才去追究责任。而由于缺乏统一管理,责任难以明确,导致“九龙治水”,难以见成效,井盖“吞人”事件,时有发生,令人纠结。这种管理缺位之殇,让城市管理总是做“事后诸葛亮”,自然无法防患于未然,人们在这样的城市怎么能放心且舒心地居住? 究其根源,关键是许多责任管理单位都抱着得过且过的侥幸心理,因而埋下了安全隐患。而民生问题直接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解决民生问题是每个政府官员的职责,理应竭尽全力去办。如果窨井无盖无人管,悬在空中的路灯杆摇摇欲坠无人修,供水管道被挖断无人理……久而久之,必伤民心,败坏政府公信力。 窨井成为“马路陷阱”,这样的城市还宜居吗?其实何止于此,城市“逢雨必涝”,甚至“到城市看海”,“城市的良心”被吞噬了,说明城市的管理者也“没良心”了。如果不在监管与问责上给力,城市和谐如何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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