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报道 12年前,25岁的陕西咸阳姑娘宁阿娜考上公务员,被咸阳市人事局录用分配到彬县公安系统工作。如今12年过去了,这个当时的幸运儿已经37岁,仍然是干临时工过活。 近日彬县公安局的回复称:“经查,宁阿娜是2001年咸阳市人事局招录的干部,但并没来我局报到,我局也没有任何资料显示宁阿娜是彬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我局报到,应自负责任。”宁阿娜说,12年来她一直在为上班而努力着,她不可能不去报到而放弃这个当警察的工作。据悉,彬县有关部门已就此事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