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海口6月8日电 记者从海南省一中院了解到,对由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万宁市人民法院受理的“校长带女生开房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8日决定,改变管辖,由省一中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海南省一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改变管辖,由海南省一中院审理。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并已责成万宁市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履行有关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