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法制日报》报道 湖南省麻阳县两名官员因贪腐案件被抓后,涉案单位居然向法院出公函求情。 近日,麻阳县人民法院对县文化局原纪检组长莫某和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原大队长石某贪污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莫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石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莫某与石某在分别担任麻阳县文化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和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管理麻阳网络文化市场的职务之便,将网吧缴纳给单位的8.8万元人民币费用不开票入账而私分。就在此案一审宣判后,两被告人所属单位麻阳县文广新局和麻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发公函为贪腐下属求情的消息,开始在网上流传。 6月7日下午,记者在麻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胡晓办公室看到了这份求情公函的底稿。 该公函称:“石某多次被评为省市县先进个人,由于该同志认为工作这么久,还一身清贫,遂产生了拜金主义。该同志素质高、又才40岁,正值为党和人民作贡献的有为之年,其业务素质也较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请求人民法院对石某从轻判决。”公函出具日期为:2013年1月7日。这份公函打印好盖章后,便送给了麻阳县法院,麻阳县法院收下了这份公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