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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拉房产广告“出卖”的是公权力□汪昌莲 
2013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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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拉房产广告“出卖”的是公权力□汪昌莲 



  近日,有网友在荆楚网东湖社区爆料称,咸宁市房管局新办了一个商业性质的房地产信息网站,并通知当地在售楼盘到该网站登广告,费用从几万元到10万元不等。      (6月19日《楚天金报》)
  房管局建房地产信息网站给当地在售楼盘做广告,叫价几万元到10万元不等。可见,公权部门“生财有道”,逐利的“智慧”超乎人的想象。然而,房管局走的这个“道”,是旁门左道,在其行政理念中,公权也是一种特殊资源。也就是说,房管局做的是楼盘广告,叫卖的却是公权。如果说给在售楼盘的开发商发书面通知,采取的是一种变相强制手段的话,那么,对开发商进行口头发话:“不做广告也行,那以后你公司去我们局办事恐怕没那么顺利了,比如办个预售证什么的”,这显然就是一种赤裸裸的权力要挟了。
  一旦公权发飚,便像脱缰的野马,将商家利益踩在铁蹄之下。特别是,在公权施展淫威之下,商家的话语权等几乎所有的权利都被无情地剥夺,只能任其宰割了。然而,房管局给在售楼盘做广告逐利,是强行与地产商“勾肩搭背”,也是权力寻租的一种形式,更是权力“膨胀”的一种表现。对照有关规定,咸宁市房管局已涉嫌集体违反了“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规定,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应及时予以叫停,并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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