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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咋成问题官员复出保护伞
恶犬连连伤人撕咬了法律和人权
面对网帖,先别急着说是恶意的□本报评论员 李帆 
最牛高考班越牛越显示教育不公
2013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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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咋成问题官员复出保护伞



  官员出事了,借着问责的机会金蝉脱壳,这哪是什么处分,分明是一种保护。“能上能下”始终是官员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价值,但被问责官员的复出必须是在民主、公平竞争和法治的前提下进行的。
  近日,网友对海南三亚市6月初任用2010年因“99分招考门事件”被免的局长温孝廉为三亚市河东区管委会副调研员提出质疑。6月27日晚,三亚市委组织部回应称,此次任用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6月28日新华社)
  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十六条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条中,能够看出,该局长的复出确实符合规定。可公众为何总是对被问责官员的复出充满各种质疑?这里有很多原因:比如,公众对于这种半年后可以复出的问责的效力产生怀疑,就像很多人说的那样,官员出事了,借着问责的机会金蝉脱壳,这哪是什么处分,分明是一种保护;再比如,官员复出总是遮遮掩掩,不够透明,难免令人质疑其公正性。海南这位局长怎么复出的,问责期间到底有什么反省与反思,都无从知晓,那么公众怎么会不怀疑呢?
  何况,被问责官员复出过程中有太多不良的前科了,比如,因“黑砖窑事件”被撤职的洪洞县原副县长王振俊复出担任该县县长助理,“瓮安事件”中被撤销党政职务的原县委书记王勤,摇身一变成了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太多问题官员的复出方式,挑战着公众的忍耐底线,也间接考验了官员复出体制的公平和公正。本来是一个鼓励官员勇于改正错误的激励机制,却在各种暗箱操作和权力交换中被人为地抹上潜规则的色彩,而这种神秘结合一些不规范的复出案例,顿时就产生了一种负面作用,打击了复出程序的公信力。这或许就是公众对每一起问题官员的复出都不假思索地质疑的根源所在吧。
  “能上能下”始终是官员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价值,也是保证官员人事制度良性循环的一个重要手段。基于这种大环境,对于官员的问责制,并不意味着就是“一棒子打死”,再无翻身的机会,管理学中,有一个选人的标准是,选一些犯过错并认识到错误的人,因为他们有过失败的经历,又有过痛苦的反省与反思,那么他们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会规避问题,少走弯路。但前提是,被问责官员的复出必须是在民主、公平竞争和法治的前提下进行的,我们都应该给予任何人同等的机会。对于官员问责体系,我们不能只盯着“能下”而忽略“能上”,这显然是一种片面的认识。但要想让“能上”与“能下”发挥同样威力,就必须保证整个程序都是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因为只有如此,才能有利于建设一个健康完善的官员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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