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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咋成问题官员复出保护伞
恶犬连连伤人撕咬了法律和人权
面对网帖,先别急着说是恶意的□本报评论员 李帆 
最牛高考班越牛越显示教育不公
2013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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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网帖,先别急着说是恶意的□本报评论员 李帆 



  5月7日,网友“一根”发微博称陕西眉县某开发商涉嫌资金诈骗。5月8日,眉县县委针对该微博下发《县委办舆情信息批办单》,县委办批示坚持按照“民生帖必办、问题帖必复、恶意帖必删”的原则,“及时发布回复消息,引导舆论导向,同时积极做好删帖工作”。这份尚处于办理之中的批办单,近日被网友“刘虎”晒在了网上。
            (本报今日A15版)
  面对网友的爆料,民众本满怀期待地欲一窥究竟,但让人失望的是,个别地方政府删帖捂盖问题之举似乎成了一种惯性思维,这让陷入迷茫的民众只能猜疑,地方党委政府在信任泥潭中难以脱身。
  通常而言,删帖多因信息真实性有失偏颇,给地方党委政府形象抹黑,政府删帖无疑是一种自身保护。单从网友“一根”所发微博的内容看,并无刻意“玷污”政府形象之处,仅仅是在反映某开发商涉嫌资金诈骗,呼吁预订该楼盘的市民及时关注工程进展罢了。而且,眉县县委宣传部和县委办亦承认该开发商许以高额利息进行非法集资,正在调查之中。由此可见,网帖并非“恶意”,而是对民众权益的申诉。
  但眉县党委政府尚未调查便迫不及待地消除负面影响,不得不让人怀疑其真实动机:究竟是为塑造形象,还是为掩饰政府失职之责?当真相倾向于网帖,眉县党委政府不仅要承担失职的责罚,公信力也因此受到牵连。
  因此,眉县党委政府的眼中只看到了“删”,却忽视了“帖”字。其实,无论正面或负面,每一个帖子都隐藏着一种民意。透过这张舆情批办单,眉县对于舆情重视的程度可见一斑。值得肯定的是,重视舆情便是关注民生,但不幸他们“投错了医”。之所以误入歧途,在于眉县党委政府并没把网络民意当成真正的民意。与传统的民意表达方式相比,网络民意具有不可控性。在网帖屡屡“杀伤”地方政府的当下,眉县党委政府可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民意的属性被剥离,网帖也就成了“恶意中伤”之举。
  眉县党委政府的删帖行为,其实还反映出一个事实,就是不愿意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批评,这种短视也要摒弃。不敢面对错误,就难言改进和进步;不接受群众监督,便给了不公可依附的土壤。随着网络监督时代的到来,舆情帖是群众监督和表达意愿的便捷途径,“领导重视”如果还停留在“删帖”的简单形式里,只能是一种更大的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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