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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本为消解民众生活后顾之忧的社保,却遭遇“不领情”,这无论是对制度本身,还是那些游离于社保之外的公众,都是一个悲剧。在诸多“不可以”的作用下,把钱全部拿在手里成为最“合理”,也是非走不可的一条路。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保制度改革,需要大踏步向前。 日前,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发布的《〈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研究报告》透露,绝大部分私营企业只给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无心或无力考虑普通职工的参保问题。同时,一些员工不愿降低收入参加社保,为了生活稍微宽裕一些,他们宁愿主动不参保,让单位将这部分费用转化为工资发给自己。 (本报今日A23版) 本为消解民众生活后顾之忧的社保,却遭遇绝大部分私营企业普通职工的“不领情”,这无论是对社会保险制度本身,还是那些游离于社保之外的公众,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悲剧。至于主动放弃并选择“折现”的动因,则是低收入群体在面对种种生活压力之下的无奈之举,而制度本身的不尽完善、落实过程中的屡受掣肘等,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于企业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而言,其收入本就处于利益分配金字塔的顶端,参加社保更是锦上添花,面对用人单位抛出的橄榄枝,确实没有拒绝的理由。反观大多数普通员工,工资收入则与之完全不可同日耳语,在安排日常生活开支上,无时无处不精打细算,甚至要琢磨着一块钱要掰成几瓣去花。如此,虽然社保个人缴费比例相对较低,数额也相对较少,但在收入低下和由此面临的巨大生活压力面前,这个“相对”却在无形中被放大,成为实实在在的不能承受之轻。 社保制度是充满善意的,建设惠及全民的福利社会也有赖于此。但时下的现状实在难言乐观,在制度最该播撒阳光的角落,却仍然是阴霾笼罩。观察一下私营企业的员工构成,普通员工不乏大量的流动人口,“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在这个群体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而这在当前的社保制度框架下,恰恰是最不能“容忍”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正处在艰难推进阶段,实现全国统筹正是任重道远。失去制度保护带来的不安全感,只会打压那些本就不积极的参保热情。 除此之外,作为另一个参与主体的私营企业,同样扮演了一个不积极的角色。由于不如“技术骨干”那般关键不可或缺,加之流动性太大,雇主对一线普通员工参保缺乏主动,甚至钻制度的空子玩“消失”,对员工参保事宜不闻不问,甚至“明令禁止”。这样,由于用人单位从中作梗,普通员工参保的可能性再一次被压低。 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把钱全部拿在手里成为最“合理”,也是非走不可的一条路。但每往前走一步,仅仅是把困难延后,实际上却陷入“越有钱越困难”的恶性循环,一旦走到悬崖边上而退无可退之时,一切悔之晚矣! 所谓“心病还须心药医”,如何化解当事群体这番矛盾的纠结,完善并落实普惠性、人性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使之真正“服务于人”,当是最为紧迫、最该有所作为的补救之举。而更为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到了必须要迈出实质性步伐的关头。毕竟,一个令被保障者望而却步的保障制度,无论如何是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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