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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自由走穴”别弄巧成拙
“国标”不能总是比问题慢半拍
人行道半年挖6次因权力异动
设“校长纪念日”利益浑水要查查
2013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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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半年挖6次因权力异动



  □张西流 

  广西南宁市会展路一段三四百米长的人行道,今年以来已经开挖了6次。此举引来居民不满,称不方便大家出行,又浪费资源。对此,南宁市有关部门表示,频频开挖有多重原因,一方面会展路是一条精品线路,需要进一步提升品质,有些建设是必须的;其次,受资金、计划等影响,难以确保不同的施工单位同时开工。     (7月29日《南国早报》)
  一段不到三四百米长的人行道,半年时间先后被“整容”了6次,整成了朝令夕改的“样板工程”,也整烦了市民,认为既影响了大家出行,又浪费资源,是在瞎折腾。事实上,人行道“半年挖6次”,缘于部门之间“步调不一致”,缘于新规划与旧规划之间发生了“冲突”。可规划频频“打架”,是以牺牲公共资源和公众利益为代价的。
  特别是,规划“打架”是受人操控的,是权力异动的必然结果。可见,这又是个典型的决策者“拍脑袋”工程。前面的决策者一拍脑袋,决定改造人行道,建成后又觉得“不够风光”,影响城市形象。于是,又拍一下脑袋,决定将新建的人行道全部毁掉,再投资重建,直到脑袋被拍痛了,才消停下来。然而,决策者“六拍脑袋”造成的浪费,究竟由谁埋单?
  决策者是不会埋单的,要不他们也不会如此热衷于“拍脑袋”。决策者不替错误决定埋单,包括两个方面。
  其一,在经济损失上不埋单。人行道规划6次变脸,之前5次建设资金打了水漂自不必说。重新建设“提升品质”,资金投入也将会“提档升级”,这笔巨额开支将由公共财政承担。
  其二,在行政问责上不埋单。决策者因“拍脑袋”铸成大错,让公共财政蒙受巨大损失,理应受到问责查处。但事实上,几乎所有朝令夕改的决策者,毫发未损,没有承担任何责任。再看南宁相关部门,因决策失误导致规划“打架”,决策者不仅没有被问责,反而把“拍脑袋”工程当成一项政绩,表现出十二分的心安理得和理直气壮。
  然而,公共财政资金是用纳税人的点滴贡献积累起来的,岂能再容忍“拍脑袋”决策者们理直气壮地去糟蹋?必须对其进行经济制裁和行政问责,让他们替自己制造的“拍脑袋”工程埋单。否则,“拍脑袋”决策不止,“半年挖6次”之类的瞎折腾也难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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