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珠海8月10日电 鉴于7月以来已有20余位孕妇因不知相关规定而在珠海机场登机受阻,南方航空公司珠海分公司近日提示:孕妇乘机需有医院开具的可乘机证明,怀孕满36周或身体状况不佳的孕妇不能乘机。 据了解,根据民航的相关规定,怀孕32周或不足32周的孕妇乘机,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外,可按一般旅客运输;怀孕超过32周的孕妇乘机,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证明书应在旅客乘机前72小时填开,并有医院盖章和该院医生签字方能生效;怀孕超过36周的孕妇,不予接受运输。